绵阳市旅游执法支队元旦假期温馨提示
作者: 发布时间: [2018/12/29 16:24:40]
2019年元旦假期即将来临,为保障广大旅游者的旅游安全及品质,享受一个欢乐祥和、安全有序的假期,绵阳市旅游执法支队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发布元旦小长假温馨提示,请您带上我们的提示踏上愉快旅程吧。
随团旅游,看清“双证”
参加旅游团队请选择正规旅行社并签订旅游合同,勿选择无经营资质企业参与旅游活动,旅行社必须有双证,即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《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。选择信誉度高、诚实守信的正规旅行社,勿信街边非法旅游小传单,勿选择QQ群、微信群群主等非旅行社组织安排的旅游。勿参加团费明显过低的旅游团,防止陷入低价团购物陷阱。
选择产品,看重品质
旅游是件幸福快乐的事,产品选择要理性。要根据自己的身体、年龄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,不要盲目追求低价,“一分价钱一分质量”,旅游的质量才是出游获得幸福感的保障。遇到心仪的旅游线路不要着急下决定, “货比三家”,选择行程内容与价格相符的线路产品。
签订合同,确保权益
与旅行社沟通确认线路及团期后,需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,了解组团社与地接社信息,详细阅读旅行社提供的行程单,明确团费所包含的游览项目、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,并加盖旅行社公章。通过网络平台报名的,要注意签订电子合同,保留网页、邮件等相关凭证。
文明旅游,从我做起
要自觉遵守《中国公民出境文明旅游行为指南》和《中国公民国内文明旅游行为公约》,注重文明旅游,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,遵守基本行为规范,尊重所在国或地区,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国家或地区的风俗习惯,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。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,爱护旅游资源,保护生态环境,争做文明旅游者。
理性消费,依法维权依法维权
在旅游过程中,游客要牢记理性消费,不贪小便宜,不冲动消费。在选择消费场所时,要注意消费商家是否具备营业资质,是否是对公众开放的营业场所,谨防欺客宰客。消费后要向商家索取发票等购物凭证作为维权依据。旅行社或导游人员未与旅游者协商一致,指定购物场所、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,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、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,旅游者有权予以拒绝。
在旅游途中若发生纠纷应当保持冷静,及时拨打12301 或081696927旅游服务热线进行投诉。如遇到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使行程受到影响,游客应积极与组团社沟通,相互理解,切忌采取现场闹事,脱团滞留、拒绝登机等过激行为,以免导致自身损失进一步扩大,影响本人及其他旅客的合法权益。